示例成品 · 平台演示,按左边这组点选真跑出来的
我于2026年8月17日在朝阳路与建国路交叉口驾驶车辆与对方小轿车发生碰撞。事故发生时,我沿朝阳路由南向北直行,对方沿建国路由东向西左转。对方在左转过程中未打转向灯,突然变道,导致我方车辆左侧与对方车头发生碰撞。
事故发生后,对方指责我方全责,但我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了事发经过,证明对方违规变道。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。现依据事实,如实陈述,请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依法认定对方全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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